秦楚风讯(十堰融媒记者 李强)近日,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,《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》已获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物业服务与管理事关千家万户,事关基层社会治理,为规范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,维护业主、物业服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,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为“一号工程”。
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丹介绍,成立以市人大主要领导为组长,两位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“四组长”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;深入30多个住宅小区实地调研、“解剖麻雀”;召开40多场、450余人次参加的座谈会、碰头会、调度会;4.3万人次通过“扫码提建议”小程序参与讨论,回收电子问卷5539份,收集建议3200余条。
条例草案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起草、武汉大学开展论证评估,历经26次修改,省委办公厅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省直部门给予大力支持。此次立法的参与人数和建言数量均创十堰立法史新高。条例共七章六十条。
赵丹表示,注重突出问题导向,着力破解物业服务与管理中反映集中的物业治理领导力量、前期物业规范管理、业主大会成立与业主委员会履职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、公共收益“糊涂账”、应急维修资金使用、小区秩序管理、监管责任落实、联合执法进小区、违法责任追究等十大难题。
11月27日,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全票批准。12月8日,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向社会颁布,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,标志着十堰物业治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。
编辑:陆兴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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