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来自陌生人的付款码,一笔看似普通的手机交易,背后却是“跑分”洗钱的阴谋。
武汉江岸警方从一条线索入手,循线追踪、跨省取证,抓获组织者及多名“车手”,成功斩断一条跨境洗钱通道。
真实案例
“我们买手机,要最新款的!”2025年11月3日晚,某手机专卖店里,两名年轻人直奔柜台,指定要购买最新款的苹果手机。

店员热情接待,却在收款时心头一紧:两人亮出的不是本人付款码,而是一张陌生账户的付款截图。更巧的是,几小时前,刚有另一批年轻人以同样方式买走手机。“不对劲!”店员果断联系武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。
反诈中心接到报警后,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二七街派出所。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,当场控制了购机人冯某和许某。
民警依法检查其手机,果然发现猫腻:一款境外聊天软件不断弹出消息。
“请跟我们到派出所核实!”随后,两人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。
“就干了一次……”到派出所后,冯某、许某心存侥幸,言语搪塞,试图切断与上线的联系,讯问一时陷入僵局。
“他们不说,就让证据说话!”办案民警分头行动。一组负责梳理手机里海量信息,摸清了遍布江汉、江岸、武昌、洪山等区的多条购机记录;另一组冒雨跑遍武汉三镇,连续走访6家门店,调监控、查票据。一帧帧画面、一张张单据,像拼图般拼出他们多次利用他人资金流购机的轨迹。

为了完善证据链,民警还与手机品牌方财务反复沟通,拿到了关键电子收据。在市区两级反诈中心的支持下,经过数十小时的比对筛查,民警通过一笔支付记录找到了远在江西南昌的被骗人。
起初,这名被骗人不愿意配合,民警专程赶赴南昌当面说明情况,最终获取了证实冯某、许某参与诈骗的关键证据。

铁证面前,冯某、许某如实交代,是同学陈某联系他们“挣快钱”,并指导他们下载境外聊天软件,接收他人付款码后到线下购机帮忙销赃。
顺着这条线索,民警深入研判聊天记录,锁定了藏在幕后的“上线”陈某。通过多警种联动,抓捕组在新洲某小区将陈某抓获。
陈某到案后交代,他原本是洗钱“车队”的一员,后被境外诈骗团伙“提拔”为本地联系人。之后,他组织两组“跑分”车队,招募并指挥冯某、许某等人持被骗人付款码到手机店购机。
手机到手后会被迅速低价转卖,赃款通过多种渠道汇往境外,陈某每完成一单就能获得部分抽成。

根据陈某的交代和已有线索,民警继续深挖,又查清了以王某、沈某、林某为首的另一组“车手”。
经过近一个月的布控,沈某、林某在新洲区相继落网,王某则因其他犯罪行为已被当地公安依法刑拘。至此,这个参与“跑分”洗钱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捣毁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冯某、许某、陈某、沈某已被江岸公安依法刑事拘留,违法行为人林某被依法行政拘留,王某因另案被新洲公安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套路解析
近年来,在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持续打击整治下,传统的收购租赁银行卡进行线上转账、组织固定人员线下取款的资金转移方式变得越来越困难,不法分子使用涉诈资金购买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高档烟酒等易变现商品,之后再销赃套现,以此转移、洗白赃款。

上述案例中,境外诈骗团伙利用年轻人渴望赚快钱的心理,利诱他们持有被害人付款码截图购买品牌手机,再低价转卖变现,将涉诈赃款“洗白”。
这些落网的嫌疑人看似没有实质性参与诈骗,却是电诈犯罪链条中十分重要的一环,因涉嫌违法犯罪将面临法律严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,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警方提示
购买品牌手机或高档烟酒、“刷流水”、帮助转账取现……这些看似平常的事情很有可能“埋雷”。面对花样百出的诱骗手法,大家务必增强防范意识,不做“电诈工具人”。
“帮信行为”看似获利,实则可能沦为诈骗分子的“帮凶”,将面临法律严惩,切勿以身试法。如发现相关线索,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编辑:陆兴敏